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3月27日,泰国众议院对《婚姻平权法》草案进行了第二和第三轮审议。会议结果显示,以400票赞成、10票反对、2票弃权、3票弃权票的结果通过了该草案。接下来负责草拟该草案的特备委员会将提交至参议院进行进一步审议。

该草案的委员会主席达努泊恩表示,“这部法律是创造平等的起点。我们都明白,这部法律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但至少这是一个小小的起点,是在泰国社会创造平等的第一步。我们将成为亚洲第三个,东南亚第一个拥有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和地区,这使我们我们在世界舞台上也感到自豪。今天的泰国看到了社会不平等问题和性别不平等问题的重要性。”

此次第二和第三读该草案是在特别委员会审议了众议院一读通过的全部4项法案(包括前进党议员的草案、民主党议员的草案、公共部草案和内阁草案)之后进行的,主要参考了内阁草案。

另外,为了遵守《儿童权利公约》,在重要问题上进行了调整,例如将法定最低结婚年龄从17岁改为18岁。然而,众议院根据多数委员会决议进行了投票,决定保留旧规定,以便在特殊合理情况下允许未满规定结婚年龄的儿童结婚。

(编译:吉舒歆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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