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8月23日,泰国总理府公共关系厅发布消息提醒广大司机,在雨季期间小心开车,勿溅路人一身水。

公共关系厅表示,根据泰国佛历2522年《交通法》第43条中的规定,开车溅水至他人身上是一种不在乎他人安全和使他人陷入困境的表现,将被处以不超过3个月的监禁或2000至1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因开车将水溅至路人身上,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根据《刑法》,司机将被处以不超过3年监禁或不超过6000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编译:wan;来源:natich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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