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 泰国劳工部及泰国劳资委员会于12月27日对泰国最低工资上调提议召开了商讨会议。会议结合了泰国各府最低工资数据及12月6日劳资委员会向劳工部提出上调最低工资后提交的各项信息资料做出了分析。经过考量及分析后会议决定通过上调最低工资的决议,并于2020年1月1日开始实行。
泰国劳工部根据泰国最新《劳动保护法》公布取消2018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告。据悉,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春武里府及普吉岛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天336泰铢,为最低工资最高的府。而罗勇府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天335泰铢,曼谷市及曼谷周边的佛统府,暖武里府,巴吞他尼府和北榄府最低工资调整为每天331泰铢。东北部各府最低工资调整为每天320~325泰铢,而南部边境最低工资调整为每天313泰铢。
(编译: 优其 来源: Thairath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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