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2018年10月,29岁的天津女子张英(化名)在泰国普吉岛一酒店泳池里被发现溺水身亡,而与其同行的丈夫张某某很快便被泰国当地警方认定为嫌犯。因案发不久前,张某某曾以自己和妻子张英的名义,在多家不同的保险公司购买大额人寿保险,总保险额价值上亿泰铢!而且被保人显示均为“张英”,受益人却只有“张某某”一人。该案件随后便被立即认定为是张某某精心策划的一场杀妻骗保案件,此事被爆料出来后国内外民众无不感到震惊,并纷纷表示希望张某某能被判死刑。

而且由于当时该案被众多媒体大肆宣传报道,中国人在泰杀妻骗保案件一时之间也成为社交平台的热门话题,甚至连带泰国也被很多人误解成为“杀妻胜地”,这起事件对泰国的良好形象产生了较为负面的影响。

另又因为泰国是信仰佛教的国家,很多人都误以为泰国法院会酌情判处此次案件,即使判处无期徒刑可能也会很快就减刑。但事实证明,犯法之人终将获得对应的惩罚。张某某先是被泰国初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但死者家属接受不了这样的判决,于是委托代理律师再次提起上诉。在死者家属和泰籍律师的共同努力下,近日中级法院最终改判张某某死刑!

据悉,2020年3月23日泰国尼采国际律师事务所主任方文川律师作为普吉杀妻骗保案受害人家属代表,向泰国第八区中级法院提起该案初审判决上诉;2021年1月7日中级法院同意方文川律师要求对被告张某改判死刑的请求,将初级法院的无期徒刑判决改判为死刑。

由于泰国国内新冠疫情严峻形势原因,普吉法院实际上早于2021年3月2日就采用视频宣判的方式,向被关押在监狱的被告张某某宣读了中级法院的死刑判决书。之后被告又向第八区中级法院申请,请求中级法院给其机会向最高法院继续上诉。

而在法院宣读死刑判决之前,方律师其实并没有收到普吉法院宣读判决通知,近日事务所收到被告请求高级法院上诉的文件才得知此事。于是方律师马上委托该案检方向法院申请判决书,直到2021年4月26日方律师才收到判决书原件,判决书总共长达32页。

中级法院判决书中,详细指出了改判被告死刑的理由,主要内容如下所示:
一、关于被告杀人是否为蓄意行为,中级法院与初级法院意见一致,理由如下:

  1. 针对被告在初级法院庭审时辩护自己无意杀死被害人的观点,中级法院法官一致认为:根据被告的验伤报告来看,被告身上伤痕不多,酒店房间也只有翻找东西的痕迹,而且酒店工作人员出庭作证时,也证明被害人死亡的泳池只有1.30-1.40米深,这样的深度被害人完全可以在泳池中站立,并且被害人家属证明受害人从小就会游泳。基于泳池深度和被害人的游泳技能,法官判定被害人很难自己淹死在泳池内。
  2. 针对被告在初级法院辩护自己为过激杀人的观点,中级法院法官认为:根据警方、检方和被害人代表律师提供的证据证明,事发后被告企图掩盖杀人事实,一直在说谎和隐瞒,等警方出示事实证据后,被告才不得不承认过激杀人。而且被告声称是因为受不了被害人的不断抱怨,双方发生激烈争吵,被告才发怒失去理智在泳池内从被害人身后下手加害被害人。关于这一点法官认为被告自己也承认其从被害人后方下手掐住被害人脖子且多次把被害人的头部按在水里的事实,而且最后一次按在水里时间竟然长达约3分钟。等被害人昏迷了,被告再回到房间内,任由被害人淹在泳池20多分钟后,被告才把被害人从泳池拖出来放在泳池边。综合上述被告的种种行为和做法,让法官更相信检方及被害人家属代表律师的控告理由,也由此判定被告与被害人之间并没有发生激烈争吵,被害人是在毫无意识的情况下被害死的,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过激杀人。
  3. 针对被告在初级法院辩护称无意杀害妻子骗保的观点,法官认为:在出案件发生前不久的短时间之内,被告连续多次为被害人购买大金额人寿保险,总金额高达20,490,000元人民币。在被害人还有父母以及子女且被害人父母对此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受益人却只有被告自己一人。而且被告所购买保险每年所支付的利息很高,每年需花费 202,902元人民币,远远超出被告和被害人的收入范围,这是违背常理的,普通人没有必要购买如此大金额的人寿保险。尽管被告辩护自己年收入达20万人民币,但并没有出具相关证明。此外,为了成功获得保险,被告还伪造收入证明以及被害人签名。故法官判定被告杀害妻子,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巨额保险金。
  4. 针对被告在初级法院否认汇款给网红30万的观点,法官认为:被告没有否认汇款事实,只是声称汇款30万元人民币以作为宣传自己的费用。法官认为这种解释没有事实依据,也没有可信的理由,并且还认为被告对妻子不忠,开销远远超过其收入。综合种种证据都表明被告是有计划杀死妻子骗取巨额保险金

基于上述主要因素,第八区中级法院认同初级法院依据刑法第289条第(4)款(有计划蓄意杀害他人)这条规定处罚,判决被告死刑。

二、关于被告是否构成减刑条件,中级法院不同意初级法院的判决,理由如下:
被害人家属代表律师不同意初级法院给予被告减刑、以及被告的刑期从死刑被减成无期徒刑的判决,因此代表律师上诉请求中级法院重新评估初级法院给予被告减刑是否合理。

代表律师上诉的理由如下:
1.为了谋取巨额保险金,被告有计划、有预谋地凶狠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

2.案发后,被告始终否认杀死妻子,直至警方审讯他到最后一分钟,在证据面前被告才承认杀害妻子的事实,还蒙骗警方是他发怒动手才导致妻子意外死亡;

3.被告给警方的口供笔录和庭审证词对本案真相调查和审理均没有起到任何帮助,因此初级法院没有理由给予被告减刑,应该判决被告最重刑责,而且刑法第289条第(4)款只规定判处死刑。

中级法院综合上述理由审理认为,被告为了谋取巨额保险金,在被告和死者是夫妻且二人已经育有1个孩子的情况下,有计划、有预谋地凶狠、残忍杀害死者,被告的行为令人发指。而且案发后被告始终否认蓄意杀人事实,被告给警方的供词和庭审证词对本案真相调查和审理均没有起到任何帮助,所有案子事实依据均来自泰国和中国警方及受害人家属提供的证据材料和侦讯调查结果。被告没有丝毫认罪悔过的意识,反而采取隐瞒事实、说谎作假的态度。

因此,中级法院不认同初级法院给予被告减刑的判决,同意受害人家属代表律师的上诉请求,不予以被告减刑,改判被告死刑!

中国男子杀妻骗保案件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的判决书下来之后,泰国头条新闻社小编便立即采访了被害人家属代理律师方文川先生。方先生表示该案件的性质非常恶劣,现在算是得到了一个较为满意的结果。从被告请求判决上诉的申请书中也可以看出,被告在被判刑后依旧不思悔改,没有一丝的悔过之意。被告可以说是近年来第一个在泰犯案被判处死刑的中国籍犯人!这也证明了泰国法律的公平正义。在此他想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虽然泰国人民仁慈,但泰国并不是躲避违法犯罪的胜地,劝告那些想要来泰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们,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否则等待的最终结果将是法律的无情惩罚。以此案件为鉴,今后人们也将会更加敬畏泰国法律。

最后方律师还表示已经将中级法院判处张某某死刑的事情告诉被害者远在中国的父母,他们对于该判决感到欣慰,他们表示会去烧香告慰在天堂的女儿。

接下来方律师会继续维护死者家属的利益,无论是在应对被告向中院提出上诉高院的请求过程中,或是在请求成功后被告向高院上诉死刑改判的过程中,方律师团队都将极尽所能反驳被告,争取高院维持中院判决。至于中院是否同意被告继续高院上诉的评估,估计需要花费大约半年时间才能得出结论。(主要来源 : 泰国尼采国际律师事务所总经理章红媛供稿、记者 : 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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