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你一定听说过 “金枕头”榴莲吧?近些年来,中国出现了许多以“金枕头”为名义的榴莲产品。可此“金枕头”非彼“金枕头”。中国商家抢注“金枕头”商标的做法对泰国“金枕头”榴莲商家的出口和贸易造成了困扰。对此泰国商务部认为:” 金枕头 ” 作为泰国知名的榴莲品种享誉全球,而中国商家以“ 金枕头 ” 之名注册为中国商标的做法欠妥。泰国商务部贸易促进厅已经与中国商标注册管理局就商标注册法进行协商,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

近日,中国市场监管部门国际合作处对“金枕头”商标一事给予回复:“金枕头”商标在中国已经被注册,如果泰方对此结果有任何异议可提出申诉以保护自己权益。根据中方商标注册管理法,泰方可以在“商标公示阶段”“注册完成阶段”“商标审查结束确认可作为普通商品标志阶段”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另外,根据《商标法》规定,若该商标3年之内未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记者 飒扬)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