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6月9日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娜茶妲透露:今日内阁会议上已经同意财政部提出的有关对电子服务征税的修改草案,将向国外的Digital platform平台(在泰国没有子公司且在泰国提供服务的数字平台)征收增值税,之前泰国将该类型的税收叫做“电子商务税”。

此外发言人还表示,该部草案绝对不是服务使用商的负担,因为该草案包含在国外且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平台上的网站、APP、电影和音乐游戏下载以及电影票订购等主要因素在内,财政部预计征收增值税后每年可为政府带来约30亿泰铢收入。内阁同意上述草案后将提交议会审议通过,至于说哪些国家适用于该部草案,例如澳大利亚、韩国都适用,税务厅会制作一本手册以增加民众对该部草案的每一步骤了解。(来源于:thansettakij新闻网,编译: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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