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正是榴莲大量收获的季节。5月9日,罗勇府格棱县自治长官协同农业部门工作人员对本地输送往外地的榴莲进行仔细检查。一辆皮卡车运送1吨未成熟榴莲出县时被查获。经过仪器检测,在连续抽查的3个榴莲果肉中都发现淀粉含量不足24%,属于未成熟榴莲。这也成为全泰第一例售卖未成熟榴莲将受处罚的案例。

而此前根据农业部规定,售卖不成熟榴莲将面临6万铢以下罚款和3年以下监禁,以此保证泰国榴莲品质。现涉嫌违法过早收割榴莲的皮卡车司机已经被控制。(记者 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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