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1月2日报道,总理府发言人纳勒蒙女士在内阁会议上表示,从2019年12月28日起根据法令草案确定新的最高航空事故责任限额。如果乘客伤残或死亡,事故责任限额从原定的470万泰铢增加到540万泰铢。至于延误载客的情况,责任限额从19.8万增加到22.6万;如若行李损坏、丢失或运送迟到,最高责任限额从47818泰铢增加到54416泰铢;如若行李损坏丢失,责任限额从原定的每公斤804泰铢,增加到每公斤933泰铢。(编译:冬眠,来源:T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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