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曼谷拉差达法院对曾于2007年在拉查威提路公共电话亭放置爆炸物、导致1人受伤及公物损毁的男子瓦塔纳进行宣判。据悉,犯人曾就读电子技术专业且任职相关工作,具有专业的炸弹组装能力,曾多次制造爆炸事件,因为7个持有爆炸物及爆炸事件被起诉,包括在房内收藏爆炸物(判4年监禁,罚款975泰铢)、泰国Phramongkutklao医院爆炸事件(判26年12个月的监禁,罚款500泰铢)、彩票局爆炸事件(判26年12个月监禁,罚款500泰铢,赔付受害人13万泰铢)、泰国国家剧院爆炸事件(判26年12个月监禁,罚款500泰铢,赔付受害人1万泰铢)、Major电影院爆炸事件(判26年6个月监禁)、陆军司令部前电话亭爆炸事件(判26年6个月监禁),再加上今日宣判的拉查威提路电话亭爆炸事件(判26年6个月监禁),瓦塔纳被判坐牢累计时长为160年54个月。(记者 仲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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