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泰国劳工部社会保障办秘书长苏拉德先生宣布:劳工部将为无业人民提供救济金,其中被解雇的民众将可领取财政补助金的50%,时间不超过180天;自动离职或者劳动合同到期离职的则可以领取30%,且不超过90天。条件为受益人在离职后30天内在全国就业办公室办理登记。若是超过了30天,受益人则去办理登记时则需要提供身份证、公司开具的离职证明以及储蓄银行存折复印件等,以便确认受益人的信息。(实习记者  千慧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