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有位泰国网友上传了一张照片,图片上写有某小学的《告状前需知》,专门针对那些喜欢来找老师告状的学生,《告状前需知》一共有9条要求,这些要求分别是:1. 8点上课前禁止吵架;2. 找老师告状必须把证据也得带来;3. 告状前停止哭泣(因为老师会听不清告状内容);4. 如果身上有小伤口,那么先去医务室处理好伤口再来老师这里告状;5. 双方找来的证人必须分别有2个人以上;6. 如果前来告状的同学是先惹事的一方,那么得面临2倍的惩罚;7. 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承认错误(确实有错),那么得面临3倍的处罚;8. 如果双方不满意老师的裁决,那么老师愿意叫家长来学校;9. 老师裁决后有任何一方继续生事的话,那么就得面临5倍的惩罚。看完该内容后的网友都评论表示称赞,怎么样,大家看完后有啥想法?特别是当教师的朋友们。(记者 阳婷)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