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2月13日,在参加内阁会议前,泰国司法部部长塔威警上校在总理府前接受采访,就前总理他信获得假释的问题表态。

塔威表示,惩教署署长提交的假释建议名单已经经过司法部假释委员会的审议。该名单共有945人,委员会已批准了930人,而剩余的人员尚未获得批准。根据《惩教法》第52条规定,被判处假释的人应服刑至少6个月或刑期的三分之一,同时剩余刑期不得超过10年。每月获批的假释人数基本稳定。此前,惩教署曾提交了1000人的假释建议名单,而委员会批准通过的人数也大致为930人。

当记者提问称名单中是否包含他信时,塔威表示,他信的名字也将出现在本次会议报告中,由于他信满足患有重病、残疾或年龄在70岁及以上的标准,委员会将采纳惩教署对他信的假释建议。

当被问及他信将于何时被判处假释时,塔威表示,如果他信的三分之一刑期是4个月的话,他信需要服刑满1年才能获得假释,但根据他信的情况,他将于6个月后获得假释,至于具体日期则需再议,届时委员会将及时与惩教署进行协调。

塔威表示,为保证假释符合标准,他查阅资料发现,自2003年至今,因重病、残疾或年满70以上而获假释的罪犯人数已达2240人,而根据委员会过去制定的相关规则,也有批准假释后又撤销的情况。

(编译:王鲁曳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