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泰国国家警察总署曾于1月13日将杜浩及其团伙案件的卷宗上交至最高检察院,且最高检察院已经审议。

1月18日,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娜丽下令以9个罪名起诉杜浩及其41名团伙,包括“组织犯罪,实施与第1类、第2类和第4类精神药物有关的严重犯罪活动;未经许可以商业为目的出售第1类毒品,并在群众中形成传播,持有枪支造成国家或公共安全问题;未经许可以商业为目的持有和出售第1类、第4类精神药物,持有枪支造成国家或公共安全问题;两人或两人以上合谋实施洗钱犯罪或联合洗钱;是涉及跨国有组织犯罪的黑社会,是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成员或团伙,两人或两人以上合谋实施涉及跨国有组织犯罪的严重罪行;未经许可持有枪械或枪支;未经许可共同开设服务场所;在外籍劳工未合法持有工作证的情况下,非法雇佣外籍劳工;共同允许非法入境的外籍劳工滞留、隐藏或以任何方式协助他们免遭逮捕。”

1月19日,最高检察院授权毒品犯罪问题办公室、最高检察院办公室将长达332页的卷宗提交至曼谷南部刑事法院,以及下令警察逮捕在逃人员,并在案件时效期限内将他们移交至曼谷南部刑事法院。

(编译:周青青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thai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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