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1月12日,据泰媒报道,泰国总理府副发言人岱素丽称,11月11日,泰国副总理兼公共卫生部部长阿努霆签署了公共卫生部《2022年大麻管控公告》,该公告是对今年6月16日签署的《2022年大麻管控公告》的修订版,在合法发展大麻用途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岱素丽表示,公告将于发布次日开始正式生效,规定大麻花序为管控草药,任何研究、出口、销售、加工大麻的行为都必须先向有关部门申请许可证。根据1999年《泰医保护与促进法》第46条规定,申请许可证时,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供大麻的产地、用途和获取数量;若已获得出口大麻许可证,也必须在每次出口前向相关部门报告出口信息详情。

另外,新版的公告对大麻销售的管控也更为严格,禁止向弱势群体销售大麻,包括20岁以下青少年、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中小学生、大学生;除医疗、泰医、中医、牙科从业人员外,不得在经营场所销售大麻。同时,禁止在自动售卖机以及网络上贩卖大麻,禁止对大麻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宣传,禁止在寺庙以及任何佛教场所、宿舍、公园、动物园等娱乐场所售卖大麻。

(编译:宁家妮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 来源:tnamc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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