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5月13日,据泰媒报道,泰国总理府发言人塔纳功表示,巴育总理非常关注外籍劳工入泰的工作保障情况,同时敦促劳工部拟定劳动力保障方针,保证入泰措施符合公共卫生标准,以此解决泰国劳动力短缺的问题。

自5月10日起,劳工部已根据劳工合作协议(MOU)输入287名缅甸籍劳工返回泰国工作,这是在新冠疫情管理中心放宽入泰措施后,首批返回泰国工作的缅甸籍劳工。之后又有第二批共301名缅甸籍劳工入泰,目前已有588名缅甸籍劳工进入泰国工作。

此外,劳工部应巴育总理要求,拟定了外籍劳工入泰方针,保证返泰措施符合公共卫生标准。规定表明,外籍劳工在入泰之前,必须出示能证明有雇主或许可人为自己提供工作的文件、新冠疫苗接种证明以及涵盖新冠治疗且金额不低于4000美元的保险。对于完全接种疫苗者,雇主应告知工作以及终止雇佣关系时间。对于未完全接种新冠疫苗且没有72小时PCR核酸结果者,需要有隔离地点证明(至少5天)。

外籍劳工共有三种途径进入泰国,即陆路、水路和航空。对于完全接种新冠疫苗者,或是未完全接种新冠疫苗但有72小时PCR核酸检测结果者,无需隔离就可接受在泰国居住两年的许可文件检查,即需要对6种疾病进行健康检查,并用ATK进行新冠筛查。若检查后未发现病毒,劳工可在招聘中心接受培训,结业之后方可就业。但若发现病毒但没有症状,则进行集中隔离。若为有症状的患者,保险公司将负责检查及治疗费用,未涵盖的费用由雇主负责。

塔纳功表示,巴育总理深知雇主、私营部门及各个产业对劳工的需求,因此政府和劳工部将加快劳工入泰工作,降低雇主和企业输入劳动力的成本,解决劳动力短缺的问题。但为了保障泰国人的安全,已经敦促劳工部拟定劳动力保障方针,保证入泰措施符合公共卫生标准,以此减少病毒传播的风险。

(编译:黄莹莹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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