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4月26日,据泰媒报道,泰国警方举行Tangmo落船身亡案举行结案发布会,为长达两个多月的调查划上了句号。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取证,警方共对4名原告、6名被告、124名证人取证,和对47份调查结果、88件证物、200个视频、2249个文档类物证进行分析。警方最终判定,Tangmo系溺水造成窒息死亡,不是谋杀,且腿上的伤口为游艇螺旋桨所致。此外,还以过失致人死亡为主要罪名起诉涉案的6名人员,6人涉及的罪名分别为:

1、船主Por:过失致人死亡、作伪证、向河流中丢弃瓶子、无执照经营船只、使用执照过期的船只、船头未使用泰文或英文标注船名;

2、开船者Robert:过失致人死亡、作伪证、使用执照过期的船只、向河流中丢弃瓶子;

3、Job:帮助他人逃脱或减轻罪名、向河流中丢弃瓶子;

4、Kratik:帮助他人逃脱或减轻罪名、作伪证;

5、Saen:过失致人死亡;

6、Pim或者M是一家餐厅的老板,其在整个案件过程中给予他人建议,被指控帮助他人逃脱或减轻罪名、指引他人作伪证;

从警方公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出,在船尾后面有不明物体,随后猜消失。而Tangmo是否真的在船尾小便,没有任何人看到,只有Saen一人表示Tangmo真的到船尾小便了,并抱住她的腿,坐下来撒尿,不小心从船上掉下河。

(编译:吕艳梅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THESTANDARD、mgr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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