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2月29日,曼谷市传染病委员会会议决议通过曼谷市新年期间的预防新冠疫情传播的措施后,曼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暂时关闭娱乐场所》的重要文件,文件作出如下指示:

  1. 所有相关娱乐场所的经营场所、经营业者、消费者等都需要根据今日发布的关于《暂时关闭娱乐场所》的相关文件执行,将继续关闭酒吧、夜店、卡拉OK等娱乐场所至1月15日,直到有新公告作出调整。
  2. 新年期间有许多需要举办活动的商家,因此商家需要按照12月17日公布的规定在新年期间能举办活动的条件和类型的相关文件执行。

据悉12月17日,曼谷市政府曾公布在新年期间可以举办活动的条件和类型为,开放店内饮酒服务的餐厅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活动主办方需要限制参与活动的人数,如300人至1000人不等,不可超过1000人;若举办超过1000人的活动,则需先获得曼谷市卫生办的许可资格等。

若被发现有任何违法行为,曼谷市政府将根据《传染病法》第51条的规定,对民众或商家罚以不超过2万泰铢的罚款,或根据第52条处以不超过一年监禁或罚以不超过十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视情况而定。若发现有违反《紧急法令》的行为,将被罚以不超过两年的监禁或不超过一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

(来源:thestandard;编译: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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