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  12月6日,泰国劳工部次长素帖先生作为工资委员会主席,公开了在工资委员会三方会议上达成的结果。他表示,通过对经济情势、通货膨胀率、失业率以及各方提交上来的资料进行分析后,决定将各府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涨5-10铢,全国各府将分为10个小组实施不同的阶梯工资标准。其中工资标准最高的府为春武里和普吉,为336铢,而罗勇府则以335铢的工资标准排在第二位,曼谷则为331铢。全国的最低平均工资为321.09铢。素帖先生表示后续将向劳工部和内阁提交此份决议,并预计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编译:hush 来源: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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