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泰国国会主席向宪法院申请,针对国会根据第256条规定修改宪法(其职责和权力)是否违宪问题进行裁决。3月11日泰国宪法院针对该案的裁决显示:国会有职责和权力修改新宪法,但是必须要进行2次公投,一次针对民众是否需要新宪法进行公投,新宪法修成之后,则针对民众是否同意使用新宪法再次进行公投。

(来源于TNA、springnews,编译: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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