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 6月10日,泰国最高法院下达对Laemgate Infinite海鲜自助公司、阿披查、芭帕颂3名被告处罚,因其涉嫌通过宣传虚假信息使得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生产源、质量、数量造成误解,违反《消费者保护法》、《刑法典》341条和343条、《电脑法》。第二被告阿披查和第三被告芭帕颂因累计共有723条违法处置项目,每项判刑2年,合计每人被判处1446年有期徒刑,第一被告Laemgate Infinite海鲜自助公司被判处361.5万泰铢罚款。

据悉,阿披查和芭帕颂开设了Laemgate Infinite海鲜自助公司,并通过网站、脸书和Line开展线上宣传活动,根据每个促销活动出售用餐券,价格低于原有售价。宣传信息内容有:“售价880泰铢的海鲜自助,共设10个位置,每位88铢”“大优惠!售价2020的套餐,共设20个位置,每位101泰铢”“真爱粉快来!售价3000泰铢的套餐,共设30个位置,每位100铢”等。消费者需提前在线上预定位置并转账至指定账户。

该宣传信息吸引了大批消费者,然而3月22日店方却发布消息称将取消这次促销活动,因为活动反响过于热烈,超出了店家的预期,原材料不足以应对消费者需求。且据媒体报道:店家取消活动却不退款,导致大批消费者蒙受损失并控告店家。

经法院分析各项证据及证词后,判定上述3名被告违反《刑法典》第343条、第341条83点,《消费者保护法》第47条和《电脑法》第14(1)条,根据《刑法典》第91条规定若被告违反多条法律则需计算所有违法罪名。所犯罪行包括:有意让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材料生产源、数量和质量产生误解;在电脑系统内注入虚假信息;出示虚假信息欺骗他人。根据《刑法典》第90条规定,如若同样罪名涉嫌违反多项法律情况则按照最严重情形判处,在电脑系统内注入虚假信息和出示虚假信息欺骗他人的量刑一致,因此仅按“出示虚假信息欺骗他人”罪名判处。根据《刑法典》第343条、第341条83点,3名被告累计共有723条违法处置项目,其中第二被告阿披查和第三被告芭帕颂每项可处以2年有期徒刑,每人被判处1446年徒刑。第一被告Laemgate Infinite海鲜自助公司则将被处以每条罪名5000泰铢罚款,共计被罚款361.5万泰铢。

根据《刑法典》第78条规定,鉴于3名被告承认所有罪名,每条罪名的处罚度将减轻一半,即每人被处以723年有期徒刑。但是根据泰国刑法规定,第二和第三被告每人实际将被只判处20年有期徒刑,第一被告将被处以180.75万泰铢的罚款。如若第一被告Laemgate Infinite海鲜自助公司未按照《刑法典》第29条规定偿清债务,3名被告将共同向债务人偿还250.096万泰铢。(编译:hush 来源:bangkokbiznews、Thai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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