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国总理府发言人纳勒蒙女士透露:内阁已经同意劳工部的建议,对通过泰政府与合作伙伴政府签署协议,入境泰国工作、在泰停留的合法外籍劳工实行宽松措施,可不对这些合法劳工实行《佛历2522年移民法》第12(10)、第54条规定。

据悉,为预防新冠病毒传播,内政部为通过MOU(谅解备忘录)而允许停留在泰国的柬埔寨、老挝、缅甸三国合法劳工延长在泰停留时间,2020年5月1日-31日期间柬埔寨、老挝、缅甸三国的合法劳工可暂时继续停留在泰国。(编译:知否,来源:TNA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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