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5月28日,内阁会议通过由卫生部所提交的第5级大麻进口、出口、出售、拥有草案,以防止大麻被不当使用,草案内容目前包括以下7点:

1.用于国内医疗方面使用;

2.医学、研究和制药方面使用;

3.为了保护国家利益;

4.用于生产和出口使用;

5.为泰国传统医学疗法治疗病患而生产或进口大麻者;

6.用于治疗特定患者疾病使用;

7.大麻用药需求之患者,在出入境时可持有90天存量的大麻。

除此之外,大麻种植者也需要清楚交代其大麻种子的来源以及种植面积的大小,并且根据标准进行随机分析,确认每次种植大麻中的重要物质含量。

商务部在会议中提出表示,大麻的使用应该需要有一个谨慎且严密的监控过程,以防止大麻遭有心人士不当使用。内政部也建议设立相关公共关系部门,以提高公众对于大麻的相关使用知识,并且将会议结果发送给国务委员会听取相关机构的意见。(编译:旭陞,来源:siamr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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