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媒体报道称,乌泰他尼府一名45岁男子与邻居家14岁小女孩相恋5个月(已发生男女关系),女孩的家人知道后强烈反对,并且想要拆散两人,女孩家人要求男子付费5万泰铢损失费,可是该男子只是一名建筑工人,并没有太多钱,于是就请求女孩家人是否能分期付款,每月支付女孩家人5千泰铢,但是女孩家人表示不同意,被逼无奈之下男子只好计划带女孩私奔,男子先逃到曼谷,女孩紧随其后。
       后来男子是真没想到女孩的外婆会跑到警察局报案,男子只好又将女孩送回家中,随后再到警察局自首。暂且不论女孩是否自愿,警方现以诱拐15岁以下未成年人罪依法处置了该名男子。(编译:知否,来源:泰国Khaosod新闻网)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