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泰国特别检察院针对2020年9月19日-20日法政大学内集会活动案件宣读判决,该案件主要涉案者一共有18人。其中3名集会头领被判违反刑法第112条法案,这3人分别是芭纳萨雅女士、乍都帕先生、帕努蓬先生;至于剩下15名集会人员则被判违反刑法第116条和215条规定。

据悉,检察院下令起诉上述3名人员违反112条法案,以及起诉另外15人违反116条规定和其它等共计11条罪名,并准备将这18人都送往法院且不让保释。(来源于springnews,编译: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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