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据泰媒报道,2月7日,总理府副发言人蒂帕楠透露,内阁批准司法部2023-2027年《国家人权计划(草案)》(第5版)提案,同意相关机构组织人权行动计划,涵盖各级机构,并需要在财政年度结束时(每年10月-12月)进行结果汇报。此外,根据司法部规定的范围和基本的人权原则,政府机构(厅级或同等级别)将在各级公务员培训中加入至少3个小时的人权课程。

此份草案将继续聚焦尚未解决的问题,如住房和工作场所问题、体制内外的泰国人及外国人的工作问题、医疗问题、家庭暴力问题、儿童和女性受侵犯等问题,以及具有挑战性的地方问题,如PM2.5灰尘问题、需要科技知识才支持使用的政府援助问题、尊重他人以及尊重差异等问题。

蒂帕楠表示,此份草案惠及政治、司法、公共卫生、教育,以及经济与商务等5个领域,涵盖了11组保护群体,即劳动群体、在司法过程中的受害群体、儿童和妇女、人权保护团体、高龄人士、吸毒群体、性少数群体、有户籍身份和民族问题的群体、残疾人士、犯罪群体和囚犯,艾滋病群体以及精神病患者。以此为机构的执行框架,解决泰国侵犯人权行为,保护人们的权利免受歧视,保护个人尊严,创造一个学会尊重人权的社会。

蒂帕楠表示,人权计划包括5项,1.加快土地分配和解决群众与资源问题;2.促进人民司法知识掌握进程,以便群众了解从调查、起诉和诉讼每一步过程中的权利;3.政府相关机构参与治理国家粉尘污染问题;4.改善政府机构措施,精准扶贫;5.制定措施,解决疫情影响下的家庭和中小企业群体债务问题。

(编译:韩姝敏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wan;来源:thaip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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