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头条新闻社讯 1月16日 据泰媒报道,泰国商业发展部发布公告称,持旅游签证的外籍人士严禁在泰国经营餐饮服务等商业项目。尤其是唐人街的餐馆、商铺,经营者需先获得商业经营许可证。商业发展部将联合劳工部对唐人街等地区进行重点检查,如果发现非法经营,例如旅游签、学生签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请泰国人代名注册企业等,将面临重罚。

代持股的泰国人将被处以 3 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罚款10万-100万泰铢,或两者并罚。此外,非法营业期间还将面临每天1万-5万泰铢的罚款。

商业发展部长汤素普透露,此前有媒体曾报道,有民众举报,耀华力路地区的餐饮服务业有持旅游签证的中国公民非法经营。汤素普回应表示,商业发展部自1999 年起,便担任《外国商业法》的监管机构,法律明确经营食品销售业务或酒类业务的外籍人士必须得到商业发展部的授权,还要获得外商委员会的批准,才能够开展业务。

此外,商业发展部还将采取措施检查泰国籍公民代持股注册企业等非法行为。汤素普表示,企业注册或投资程序皆需要泰国人出示银行证明,以证明财务资产状况足以支撑商业活动;泰国人申请注册企业法人时,还会检查其是否有多次持股,或多次替人挂名持股的前例。此外,还将重点检查泰籍本土公民是否在外籍人士提供的资金支持下代名持股的情况。

对于已进行登记的商家(在店铺所在的曼谷市政厅或街道行政机构进行的商业注册),属于单一经营者的商业注册,外籍人士也不能随意投资。

汤素普强调,商业发展部将与劳工部合作,重点查处外资违法经营业务,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查处执法,请群众遵守法律,不要以身试法。

(编译:林冠秀 四点零翻译工作坊,审校:岳汉,来源:thai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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