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泰国选举委员会召开会议商议,认为泰国现任外交部长敦因持股超限额且没有在30天内通报反腐委员会,根据泰国宪法第170条“不允许部长级别官员持股”规定,敦应该无资格继续担任外交部长职位。此事将交由选举委员会法律部门上诉宪法法庭考虑是否弹劾敦。(记者 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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